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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去年10月我就想要離開了



但是一直礙於房租問題,想說撐個一年再走好了



但是最近真的越來越煩= ="



早一點下班也要念 唸說你都沒有在做事嗎?為什麼都還比新人早走?



晚一點下班也不行 竟然還要被罰錢?!



真是有夠OOXX的....



我可以早走 那是我有本事把事情處理完阿!



晚下班 還不都是你害的..又要接一線、又要處理PCHOME的東西、還有網址的東西



現在又要開新站、續約、還要幫忙處理移機的事情...



是嫌我事情不夠多就是了!!



上班時間明明就是寫到六點,我都上到七點半快八點了這樣還不行嗎?



煩煩煩煩煩...一整個很煩~~~~~



上班時間這麼長就算了....花那麼多時間還沒有加班費可以拿~~



我討厭責任制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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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雪貓寶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